张养浩行义原文1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学正。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养浩行义原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张养浩行义原文1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山东 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 东*学正。及选授 堂邑县尹。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 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 李虎者,尝*,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英宗即位,命 参议中书省事。会元夕,帝欲于内庭张灯为鳌山,即上疏于 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谏,其略曰:“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帝大怒,既览而喜曰:“非 张希孟不敢言。”即罢之,仍赐尚服金织币一、帛一,以旌其直。
天历二年, 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 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粜,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 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 济之。
到官四月,末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每一念至,则抚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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