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干部政治建设个人自查材料,供大家参考。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本人认真对自身政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建设情况
1、坚持党的领导,思想上从不跑偏。强化党性锤炼,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是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的重要方式,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利用业余时间对习近平总书记所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听原音、读原文,准确把握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并在县纪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上带领全体委机关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参加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从严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淬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升华党性。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改造自己的“三观”,在强化“四个意识”中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在提高政治素养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坚定党的领导的自觉性。
2、维护核心地位,政治上绝对忠诚。始终把“对党忠诚老实”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思想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妄议中央及国家大政方针的言行。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严格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原则和制度,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有重大决策事项,都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或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说老实话,干实在事,严格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切实履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坚持每年向组织如实申报收入、住房等个人有关事项。
3、执行党的路线,落实上不打折扣。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在从严治党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强力正风反腐,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压紧压实“两个责任”,2017全年问责处理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184人,给予党纪立案20人,党纪政纪处分18人。积极配合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先后给予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7人。常抓常治“四风”顽疾,深化“正风雷霆”专项行动,全年开展九轮督查巡查工作,下发通报10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问题11件,处理党员干部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清理扶贫项目数24个,清理资金2914.11万元,发现问题9个,涉及金额26.6万元。用准用好“四种形态”,全年全县共谈话函询133人,诫勉谈话98人,实施党纪政纪立案172起,其中涉及扶贫领域53起,处理党员干部168人(其中科级干部35人),移送司法7人。强化巩固自身建设,自觉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采取以考促学方式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学悟透《准则》《规则》。先后组织共三批200余人次到市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
4、严守党的纪律,廉洁上永不蒙尘。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自觉遵守“六大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坚决执行省委、市委和县委实施办法,发挥“头雁效应”。办公用房符合标准,不存在公车私用、超标接待等现象,不涉足高消费场所,不接受下属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执纪执法行为人的宴请。严管家人亲属,注重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没有利用职权和影响为家人亲友谋求特殊照顾,家人亲属全年没有发生违纪违法的现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崇尚“五湖四海”,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没有打招呼、递条子,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不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念好“一岗双责”这个“紧箍咒”,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做廉洁自律的“婆婆嘴”“碎碎念”,筑牢廉洁从政这个屏障,督促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常记心头,全年组织县乡全体纪检干部开展了12次集中学习培训和2次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考试,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确保绝对忠诚、干净、担当。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政治建设工作中虽然本人付出了不懈努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精神有所懈怠,攻坚克难的斗志有所减退。随着年龄的增长,自身经历的累积,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减弱,虽然能够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县纪委、监察委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但考虑问题更多的是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角度出发,对其他工作缺少攻坚克难、较真碰硬的勇气。如,按照县委常委会分工,我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考虑得多,对全县通盘性工作总认为有“一把手”和其他分管领导负责,自己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负责人,其他工作自己不便也不想过多地融入。上面出台文件,主要领导作出指示,有时基本就是照搬执行,没有结合本县、本单位的实际进行针对性研究,创新性不够。比如这两年,上级出台了一些有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我自认为在两个地方过担任纪委书记,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较熟悉,在安排工作时没有认真结合中方的实际做好解析工作。此外,在落实执行党风廉政政策相关规定时,有时也考虑到县域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情况,对问题查处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不够到位。以上问题的出现说明了精神上有所懈怠,根子还是出在内心深处存有求稳怕乱的思想。
2、作风不够严谨,先锋模范的作用不够显现。工作有时不够精细,有些工作存在“蜻蜓点水”的漂浮,对一些工作深入研究不够,对下属工作人员要求也不够严格,造成有时向县委常委会议汇报情况不够严谨,甚至出现纰漏。日常工作上,迈开步子深入基层调研不深入、不具体,有时一天跑好几个乡镇,面上了解情况多,解剖麻雀式的专题调研和随机调查不够,没有把情况吃透搞透,以至于有时指导基层工作不够“接地气”。虽然对一些事关全局性和先导性的重大问题系统谋划抓得较紧,但有时对一些工作前瞻性思考还不够,比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特别是大要案的新办法、新手段不多,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还不够多,有时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习惯于老一套、旧框框。纪检监察工作树典型创特色的层次、力度与上级要求有差距,先锋模范的作用不够显现。以上问题的出现表明了作风上不够严谨,存在因循守旧观念,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发扬钉钉子精神还不够。
3、律己标准不高,全面从严的思想筑得不牢。自己能够时刻绷紧反腐败这根弦,在工作与生活中能够按照廉政准则办事,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但有时也出现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倾向,对一些违规现象不能及时抵制和制止,如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时,“四不两直”执行不够,对乡镇、部门陪同行为没有及时严肃批评。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上,对小事、小节问题有时发现和纠正不够及时、没有完全做到动辄则咎,如在纪委、监察委搬进新办公场所时,工作人员将原有的一些还能勉强使用的旧办公家具进行了处理,自己没有及时提醒注意节约,造成一些资金使用、资源利用效率不够高。以上问题的出现反映出自我要求的放松,在全面从严上落细落小、抓长抓常上做得还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1、筑牢思想根基,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始终做到信仰坚定、对党忠诚;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动落实;
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问题,做到严格要求、恪守职责、勇于创新,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夯实理论基础,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不断丰富自身思想内涵和精神境界。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党纪党规,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基础,锤炼良好作风,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
3、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宗旨意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三类人”,坚决减存量遏增量,“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就拍,尤其是聚焦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锱铢必较,严查严惩,增强整县脱贫摘帽的纪律保障,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强化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牢固确立“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才能管人”的意识,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大力弘扬奉献精神,讲操守、重品行,明辨是非、克己慎行,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严于律己,管住管好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牢记“严是爱、宽是害”,严格要求下属,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坚决杜绝身边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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