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年民政局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1年民政局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提高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现对全区城乡低保家庭进行全面核查排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开展专项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目标,把握重点任务,找准治理路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整改促发展,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抓出成效。
(二)整改原则。坚持标本兼治、从严从实、举一反三、以改促进的整改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整改,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纪问责,建立整改台账,对标整改落实,坚持长效管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支持,防止问题反弹,推动整改措施持续落实见效。
二、主要任务
(一)举一反三,全面核查。
1.全面清理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核查排查,重点核查三方面问题:一是审核审批方面,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违规操作的问题;二是动态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退未退的问题,是否存在“已死亡对象”仍享受低保待遇的问题;三是资金发放方面,是否存在二次分配、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低保金的问题。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各镇(街道)民政办要严格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进行登记备案。按照“谁的亲属,谁申报”的原则,强化申报责任落实;各镇(街道)民政办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档案,要单独管理,一户一档;对低保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享受低保的情况要严格管理,按照动态管理时间进行重点核查,经复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及时退出低保范围,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发生。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全面查处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作为查处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截留私分、骗取低保资金的问题。在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线索,按问题性质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对查实、惩处的案件,及时进行通报。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1.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持续推进“三公开两公示一公布”制度,严肃落实救助政策、流程和结果“三公开”,对象审核审批“两公示”和咨询举报电话“一公布”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镇(街道)要在设立的救助服务大厅(场所)落实“三公开两公示一公布”;村(居)民委员会要在村部所在地设立公示板,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村民小组设立公示板,落实公开公示要求,增强低保审批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群众参与度和政策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建立信访举报机制。镇(街道)民政办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咨询投诉渠道,安排专人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进行梳理,确保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得到有效化解,严格按政策规定解答群众诉求,杜绝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群众层层上访、越级上访,形成矛盾上移问题。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建立工作台账机制。各镇(街道)要全面建立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细化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社会救助监管。
1.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确保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咨询投诉渠道畅通,保证工作时间有人值守、有人处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强化以查促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落实社会救助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范围及监管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原则、方式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纪律,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健全社会救助检查长效机制。各镇(街道)采取日常监管、明察暗访或专项检查的形式,深入村(社区)开展救助工作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追踪,做到整有措施,改有实效。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全面核查整改城乡低保工作中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此次专项行动,各镇(街道)务必重视,对落实不到位或未落实的,将严肃问责。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街道)民政办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城乡低保工作中的问题短板。此次核查排查,以镇(街道)为主体责任、村(社区)为具体责任,要突出工作重点,找准低保工作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强化问责,确保城乡低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公示板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强化对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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