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2022),供大家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2017.12
•一、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
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企业,2018年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2019年执行(“收入准则”2020年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三、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四、“*补助”准则主要修改
•*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1、来源于*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据表明*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的经济资源。2、无偿*。即企业取得来源于*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增加
•四、“*补助”准则主要修改
•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1、企业从*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增加
2、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未变
•四、“*补助”准则主要修改
•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修改
•四、“*补助”准则主要修改
•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未修改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修改
•四、“*补助”准则主要修改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
增加
•四、“*补助”准则主要修改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增加
•分析:
1)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3)某企业研发一新产品取得的*专项资金资助收入
•四、“*补助”准则主要修改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增加
•问题:
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应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
•四、“*补助”准则主要修改
•衔接规定
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执行时间
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此前发布的有关*补助会计处理规定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本准则的计量规定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下列各项的计量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房地产》;
2)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4)递延所得税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5)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适用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6)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适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处置组包含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的,本准则的计量规定适用于整个处置组。处置组中负债的计量适用相关会计准则。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极小。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企业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出售费用和主要类别,以及每个类别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出售原因、方式和时间安排;
3)列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部;
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
5)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累计金额;
6)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净利润;
7)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
8)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处置净损益;
9)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前述1)至3)的规定进行披露。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应当调整可比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主要内容
•执行时间
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
•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第2篇: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对比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哪些不一样的内容呢?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对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准则框架体系
1.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由一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准则指南构成。其中准则指南包括会计准则解释、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2.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由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财务报表、外*业务、附则等组成。
二、会计科目设置
1.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企业也可以根据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主要根据具体准则中涉及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规定了160多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基本涵盖了所有企业的各类交易或事项。
会计科目的分类:分为6类,分别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
2.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主要根据具体准则中涉及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规定了60多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主要涵盖小企业的常见交易或事项。
会计科目的分类:分为5类,分别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
三、财务报表的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表述,至少应当包括:(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5)附注。
2.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附注。
四、主要会计处理对比
1.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存货准则确定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投资者投入存货成本的初始计量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3)盘盈存货的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冲减管理费用;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营业外收入。
2.金融资产投资
(1)分类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将金融资产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2)计量属*选择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交易*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历史成本(摊余成本)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低计量;长期股权投资需要区分权益法和成本法,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3)减值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除交易*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均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除长期股权投资外,减值准备均可转回。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发生损失时直接冲减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4)投资收益确认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持有期间投资收益需要根据具体准则确定。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一般情况下,持有期间投资收益等于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但对于存在折溢价的债券投资、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存续期间按直线法摊销时,摊销的金额也计入投资收益。
3.固定资产
(1)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初始计量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2)减值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均需要计提减值,减值不得转回。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发生损失时直接冲减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4.生物资产
(1)分类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分为消耗*生物资产、生产*生物资产和公益*生物资产。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分为消耗*生物资产、生产*生物资产。
(2)减值的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消耗*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消耗*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生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生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
5.无形资产
(1)减值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均需要计提减值,减值不得转回。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发生损失时直接冲减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2)摊销方法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摊销方法应根据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确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全部采用直线法摊销。
(3)对于不能可靠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对于该类无形资产,可以不摊销,但需每期进行减值测试。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对于该类无形资产,要按照不短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6.借款
利息计算不同。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息费用根据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定。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费用。
7.收入
收入的确认条件不同。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更关注风险报酬是否转移。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更加关注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
8.所得税费用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采用应付税款法,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第3篇: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心得体会
在与同事们学习新《企业会计准则》讨论时,我提出了如下的思路,对新会计准则进行另类的思考。
一、产品名称:《财务报告》;
二、产品标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
三、生产流程:会计核算体系;
四、生产工艺:会计政策;
五、质检部门:会计师事务所;
六、使用对象:投资者、股东和债权人。
财务部门的组织架构,中型企业的设置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也可以单设一名税务经理。一般由会计核算部编制《财务报告》。
先看看生产流程,每个企业都有独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理念,即使相同的行业,各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的侧重点也不相同。所以,每个企业都要建立与自身相适应的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这套体系必须贯穿整个经营活动过程中。
会计政策是企业根据国家的财政和税务政策,结合自身的核算特点,制定的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的选择,可以进行税收筹划,也可以改善财务指标。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从企业内部看,业务部门就是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其他部门则是辅助材料配套供应商。从财务部门内部看,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税务经理是生产流程的上游环节,而会计核算是加工生产环节。
从会计人员的职位看,处于生产流程中的,是技术工人和生产主管。设计生产流程和工艺的是财务经理。当企业向外提供《财务报告》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则由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分四类: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拒绝)表示意见。这份质检报告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意向,股东对企业经营的满意度,债权人对企业的信用评估。
也是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综上所述,当《会计报告》这个产品有生产的标准、生产的流程和工艺、有专门的质检部门,它是可以通过“oem”生产的。所以,一些大的跨国公司,把会计核算外包给专门的会计师事务进行帐务处理,并编制会计报告。而公司财务部门主要工作集中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税务筹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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